泉建公司组织签订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佩戴安全头盔承诺书》
发布时间:2021-09-08审核:党群工作部 来源:泉建公司党总支
为强化警示教育,提高交通安全意识,确保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,杜绝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,9月3日下午,泉建公司组织全体职工签订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承诺书》。
承诺书要求全体职工做到: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以及其他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,做到凡骑电动自行车必佩戴安全头盔,不占用机动车道、不逆行、不骑车带人,安全、文明、规范驾驶电动自行车,服从交警管理,坚决把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佩戴安全头盔成为一种习惯。
通过签订承诺书,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认识到骑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。同时,还要求每位职工严格遵守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以及其他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,做到安全、文明、规范骑车,服从交警管理;本着对自己、对家庭、对他人负责的态度,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人,提高交通安全意识,自觉佩戴安全头盔,做到文明出行,安全出行。

